陕西彬长孟村矿业有限公司孟村煤矿(以下简称“孟村煤矿”)为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期由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办理了孟村矿井项目有关的前期手续,并以“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武县孟村煤矿”名称办理了孟村煤矿采矿证,采矿权属彬长集团。后续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由陕西彬长孟村矿业有限公司负责孟村矿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孟村煤矿位于彬长矿区中西部,行政区划属长武县管辖。可开采煤层为4号煤层。井田面积63.5986km2,生产规模为600万吨/年,配套洗煤厂洗选能力600万吨/年,实施期开采4号煤层,采用分层综采放顶煤,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截止2021年6月底孟村煤矿剩余可采储量578.94Mt,剩余服务年限69.5年。
2015年9月14日,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孟村矿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5〕200号)。2015年12月15日取得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陕西彬长孟村矿业有限公司孟村煤矿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15〕1054号)。
孟村煤矿上一轮生态环境治理方案适用期5年,方案实施期为2016年~2020年,于2020年底到期,根据《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的通知”,需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期的最后一年开始制定下一轮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