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是指排污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发放的允许排污单位排放一定数量污染物的凭证。排污许可证属于环境保护许可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被广泛使用。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和罚则等方面规定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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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污许可许可办理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2016年11月10日)文件中要求,“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一企一证,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环境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责任,多排放多担责、少排放可获益。向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
二、排污许可证申办的时间节点: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第三条 实施重点或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本名录规定的时限前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应当在本名录规定时限申请排污许可证;在本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三、不按时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处罚依据: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8号)(2017年11月6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1月10日实施)中要求如下:
第五十七条 排污单位存在以下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情形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五十九条 排污单位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依法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四、申办排污许可证的技术难点:
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的收集、整理及核算是申报工作中最关键的工作,同时还需要收集其他基础资料,需要企业配合完成。
排污许可在线申请流程:
排污许可在线申请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