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于2020年6月委托陕西中绿源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16年以前)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于2021年1月26日组织专家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16年以前)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专家组认为:《报告》编制基本规范,内容较全面,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专家组原则同意《报告》通过评审,建议《报告》按专家组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须盖编制单位公章和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公章)、专家组审查意见(附专家签名及建设单位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的名章)通过网站或者纸质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现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2016年以前)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和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1、公示内容
①《报告》全本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AWwtsMl0aq-WZUslHGVVw
密码:8v08
②专家意见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UFNEXombBrbhalOoZjmPQ
密码:d0c7
2、公示期间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9-86135515
3、公示时间:2021.2.22-2021.2.26
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